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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破获十条人命案

疯狂抢劫滥杀无辜 张元甲等全部落网
1998-09-16 来源:生活时报 胡振伟 摄 我有话说

陕西来京青年张元甲,今年23岁,高中毕业没参加高考,结集几名同龄同村同学来到北京,先在某单位做保安,但每月几百元的收入,远远不能满足他的需求。于是,试图做大买卖,无奈连小买卖也做不成的他,一次赔进了乡下父亲8000元的血汗钱。于是,他伙同几名同乡开始抢劫杀人,抢谁杀谁,丧心病狂。至1998年9月3日被北京朝阳区公安分局防暴大队3队民警抓获,张元甲已伙同张斌(男23岁)、李朝华(男,24岁)、简有成(男,22岁)先后在北京海淀、丰台、朝阳、崇文、东城等区杀人抢劫、盗窃30多起,杀死10人、杀伤数人。

深夜中的可疑人

1998年9月3日22点,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防暴3队Y545车组民警正在执行巡逻任务。

十八里店乡周庄地区是朝阳区的城乡结合部,初秋的夜晚显得人烟稀少。

民警驱车徐徐沿路巡视。突然,他们发现在顺鑫饭店西侧10米处,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停在路的北侧,车内坐着几名男子,鬼鬼祟祟。于是民警将巡逻车停下,欲上前盘查。

不等民警开口,4名男子猛然从车上窜出后朝不同方向拔腿就跑。防暴队民警当即鸣枪示警,4人继续逃窜。民警急中生智,一枪击中其中一人右腿,该男子当即倒地,被当场抓获。

由于此地路面开阔,几名男子又四散逃跑,给抓捕带来困难。民警立即用电台向分局汇报情况,请求增援。

约22点30分,防暴队801车队赶来增援。据被击伤的男子交待,同伙中有一人身上负有刀伤,正在流血,民警寻着地上的血迹,追出1000多米,终于在周庄一菜棚内将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斌抓获。

突击审讯,被击中的男子名叫张元甲,陕西省略阳县九谷村乡三川村人,暂住在北京小红门龙爪树村一出租房中。张斌,也是陕西省略阳县人。

民警根据张元甲、张斌的供认,于当日凌晨5时,在十八里店十里河村二队117号将李朝华抓获。9月5日,又将简有成抓获。

见人先杀后抢

9月3日凌晨4点,张元甲、张斌和李朝华、简有成一起,在丰台区小铁匠营窃得一辆长安面包车,当天晚上21点,4人持刀来到刘家窑桥附近预谋抢劫,将路上行人刘某(男,40岁)、王某(女,27岁)扎死之后抢走手包一个。逃至十八里店周庄时,恰遇巡逻民警,4人张慌逃窜。

张元甲等4人被抓后供认:1997年12月6日21点35分,张斌、张元甲打车至小红门乡经济开发区希望饲料公司门前,持刀扎死出租司机李某,抢走现金人民币300余元。受害人李某年仅24岁,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,家住丰台方群园。

1998年8月26日凌晨,张元甲行至大亮马桥北侧小树林,与一外地女子勾结成奸,被路过此地的赵某发现。赵某上前调戏,张元甲拔出刀子,连扎9刀,赵某当场死亡。

1998年8月16日20时,张元甲等4人开一辆红色昌河汽车行至麦子店21世纪饭店西门南侧,开车将一步行男子撞成重伤,抢走手包一个,内有手机一部,人民币2万元。

1998年7月21日23时,李朝华等于崇文区永外桥南东侧100米处持刀扎伤扎死某出租公司司机李某,抢走手包一个。

1998年7月21日晚,李朝华等人于崇文区广渠门桥上持刀抢劫一男一女,将某区政府干部吕某扎伤,抢走手包一个。

1998年4日18时凌晨2时,张斌等持刀及黑塑料仿真手枪闯入燕化加油站,抢走1000余元人民币。

……

据了解,张元甲等4人1994年来到北京,1997年开始抢劫,至今已作案30多起,杀死10余人。

盲目来京好逸恶劳

据张元甲自己说,他来北京无所投靠。最初,他到某公司应聘保安,每月500元工资。张元甲又属于性格相当要强的人,他自己认为能力很强,只由于出身乡下,贫贱的生活环境,使得他无法施展报负。后来,他当过托运工,给人押车,每月600元工资。但他自认为不能适应这项工作,而对于其它体力工作,张元甲似乎试也不再想试了。

不愿付出辛苦,又急欲做“人上人”。张元甲渐渐地向深渊滑去。

在北京某医院,记者见到了正在疗伤的张元甲,他的左腿缠着绷带,打着石膏。

据有关人士介绍,张元甲如今已经杀人成瘾,在街上,只要选中目标,不管对方身上有无财物,便上前几刀,先扎死再抢。被民警抓获后,交待每次杀人时,脸不变色心不跳。一般的杀人案,追究起来基本都有因果缘由,但张元甲杀的这10多个人中,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任何逻辑和原因的。而据团伙主犯交待,如果此次不被抓,他们准备再干几起惊天动地的“大事”,目标定为各大公司的老板。

对于犯罪劫得的钱物,张元甲并未想到要孝敬父亲,而是经常拿了钱去“嫖娼”,娱乐消费,尽管他在日记中记有:赔了父亲用血汗赚得的8000元,心里愧对父母。但他并未想自己奋发,以自己的劳动报答父母,而是选择了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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